本月底即将截止,经营户快来申报
“知道有这样的优惠政策后,我开心得不得了,市场做了一件实事!”4日,在中国东方丝绸市场管委会管理科,一名经营户告诉记者。他正忙着递交《 中国东方丝绸市场经营户纳税市镇留成优惠申请表》,按照市场的税收优惠政策,他 可以就此连享三年的税费优惠。
“根据去年市政府56号专题会议精神,市场从今年开始对入驻地经营户实施优惠政策。”市场管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此举也是为了进一步加大对市场中小经营户的扶持力度,做大做强东方丝绸市场。”记者了解到,凡是入驻东方丝绸市场4平方公里内经营丝绸、棉纺织物、化纤织物、原料、服装、纺织类的贸易公司均是此次优惠政策的受益对象。自2008年1月1日起,2007年9月1日后入驻市场的经营户可以享受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等税收项目中市、镇地方留成部分“一免两减半”优惠政策,也就是说2008年全部退还,2009年、2010年退还50%。对于2007年9月1日前入驻的老经营户,则给予50%的减免优惠,一定三年,即2008到2010年三年全部减半征收。
据悉,符合条件的市场经营户需到市场管委会管理科领取申请表,在填表时需如实填写工商注册号、经营范围、纳税人名称、预计2008年销售额、2008年交税总额等。经营户在递交申请表时还需附上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以及营业房租赁或购房合同书等证照的复印件。填写完毕后由各分场投资主体审核盖章后交给市场管委会管理科,管委会审核后再由市场交给国税、地税、工商等部门审核。
管委会提醒经营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地址必须与公司经营场所相符,如不符则必须办理变更手续。另外,年终结算时,只有纳税凭证与纳税申请人名称相符的经营户才可以申请退免。据了解,自今年年初发出申报通知以来,已陆续有近700户符合条件的经营户前来申报。“希望符合条件的经营户抓紧时间申报,同时申报地址变更的也要尽快来确认。”管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至今年年底,所有申报工作就将全部结束,明年所有优惠将逐一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