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场董事总经理陈凤根先生于2008年12月25日,在吴江市国土资源局举行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中,以人民币224,605,260元竞得吴江市盛泽镇西白漾(南草圩南)编号为20080408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13.61万平方米,成交单价为1650元/平方米,合110万元/亩。根据规划,用途为商务、批发零售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
东方市场表示,竞得土地后,将用于建设东方丝绸市场新的原料交易市场和市场辅助配套服务设施,如样品展览、卷管码尺、仓库中转等,原地理位置优越的原料市场商铺将被置换出来,建设为中高档商铺用于出租。此次公司以较低的成本获得商服土地使用权,为实现可持续发展储备了必要的土地资源。 |